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1

481.为叫人们再次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真实的基督教 #273

273.有些人认定并

273.有些人认定并证明即使没有圣言,人们也能知道神、天堂与地狱的存在,以及圣言所教导的其它事。凭圣言与这些人争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信圣言,只信他们自己,故只能凭属世理性之光来与他们争辩。用你的理性之光探究一下,你会发现人有两种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服从意愿,而非意愿服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并指出当通过意愿做什么;这就是为何许多人在理解道德问题上比其他人心思敏锐,却不照此生活。如果这些道德是他们所意愿的,情况就不同了。若进一步探究,你会发现人的意愿就是他的自我,而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是理解力中虚假的源头。
你若得出这些结论,就会发现,人凭自己不愿理解除了来自其意愿的自我之外的任何事,并且如果这是他知识的唯一源头,其意愿的自我就不愿去理解除了自我和世俗的事之外的任何事。在此之上的一切事都笼罩在浓重的黑暗中。例如,当仰望月亮、太阳和众星时,他若不思想它们的起源,只会认为它们自行存在。这种思想难道会比世上许多学者的更深刻?这些所谓的学者尽管通过圣言知道万物都是神造的,然而仍将它们的起源归因于自然。如果这些人从圣言那里什么也没学到,那么他们会有什么思想?你以为古代智者,如撰写神与灵魂不朽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塞尼卡等人获得这种观念主要靠的是他们自己的理解力?不!他们是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这种观念的,而这其他人起初是从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本古圣言(264-266节)获知的。属世神学的著述者们也不是靠自己获得这类观念的,他们只是通过理性演绎来确认他们从拥有圣言的教会那里所学到的东西,有可能其中一些人只是确认,却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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