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190.如此思考之人想不到,主耶和华,天地之神,藉着摩西和众先知说出圣言,因此圣言只会是神圣真理,而非别的。因为主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必是神圣真理。他也想不到,主救主和耶和华一样,祂在福音书中所说的圣言,有很多出自祂自己的口,剩下的则由祂口中的气,也就是圣灵,藉着祂的十二个门徒说出来。正因如此,如主自己所说,祂的话里面有灵和生命,祂就是那启示之光,祂就是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10,14)
“雅各井”表圣言(如申命记33:28那样)。故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因为祂就是圣言。“活水”表圣言的真理。
耶稣,人若渴了,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之道(或话语)。(约翰福音6:68)
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是真理和生命,因为祂就是真理和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道”(圣言)表主的神圣真理,唯独祂里面有生命和光。因此缘故,来自主并就是主的圣言(道)被称为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17:13;
31:9);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泉源(撒迦利亚书13:1);以及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经上说:
宝座中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在其它经文中,圣言还被称为“圣所”和“帐幕”,主与人在里面同住(以西结书37:26-28;启示录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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