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1

481.为叫人们再次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0

SS40.圣言字义的

SS40.圣言字义的真理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裸露的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比喻和对比,因而被改编并适应简单人和小孩子的理解。但它们因是对应,故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住处,就像收集和盛纳某种东西的器皿,如盛美酒的水晶杯,盛美味的银盘。它们还像所穿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少女的漂亮裙子;又像属世人的记忆知识,这些知识包含了对属灵人的真理的感知和情感在自己里面。被收集、盛纳和包裹的裸露真理本身,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而裸露的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

这一点需从圣言来说明。耶稣说: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在此通过作为容器的最外层说话。祂说“杯盘”,其中“杯”是指酒,“酒”表示圣言的真理;“盘”是指食物,“食物”表示圣言的良善。“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因而属于爱和信的内在事物。“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以这种方式,外在事物,也就是言行将变得洁净,因为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主在此也是通过作为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说话。“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称为财主,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圣言里面有属灵的财富。财主所穿的“紫色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在拥有并阅读圣言中所获得的快乐。“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表示这些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弃绝。

“拉撒路”之所以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就像爱拉撒路,祂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福音11:3,5, 36),称他为自己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还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上述两段经文明显可知,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对隐藏在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的裸露真理和良善来说,就像容器和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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