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⑵单纯通奸是指未婚男子与有夫之妇,或未婚女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此处和下文中的通奸都是指与婚姻对立的淫乱。它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它违反了夫妻所订立的终身契约,撕裂了他们的爱情,玷污了它,堵塞了在订婚时开始、在婚姻之初被确认的联结。因为经过同意和立约后,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之爱便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通奸并不能解除这个联结,因为它是牢不可破的;但通奸能堵塞它,如同有人堵住源泉的源头,导致泉水无法流出来,水库因此充满污秽的臭水。婚姻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它的源头是灵魂的联结;而通奸会玷污并掩盖它;当婚姻之爱被玷污时,对通奸的爱就从下面升起;并且随着这爱增长,它会变成肉体之爱;而肉体之爱会攻击并摧毁婚姻之爱。这就是通奸与婚姻之间对立的源头。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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