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

48.⑵婚姻之爱同样

48.⑵婚姻之爱同样会保持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是不同的,所以这二者我们在此都提及了,并且还说明,死后,婚姻之爱仍保持人在世时它存在于其内在的样子。不过,鲜有人知道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的区别,所以,在开始讨论之前,我先对此加以说明。两性情爱是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而婚姻之爱则是指向一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是属世之爱,人类所拥有的这种爱情和属世的动物、鸟类的一样。但婚姻之爱是属灵的,只适合人类,是人类所特有的,因为人类被造,因而生来是要变得属灵。人越属灵,就越脱去两性情爱,披上婚姻之爱。在婚姻之初,两性情爱看似与婚姻之爱结合,但随着婚姻的发展,它们就彼此分离了。然后,对属灵之人来说,两性情爱会被驱逐出去,婚姻之爱则被逐渐引入。对属世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由此明显可知,两性情爱是与数个异性共享的爱情,本身是属世的,甚至是动物的,它是不纯洁的,肮脏的。由于它是滥交、没有约束的,因而也是放荡的。婚姻之爱则完全不同。婚姻之爱是属灵的,是人类所特有的,这一点从下文清楚可知。

48a.⑶死后,绝大多数夫妻会相见,认出彼此,再度交往,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这一切发生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如他们在世时那样的外在状态。人死后要经历两个状态,一为外在状态,一为内在状态。他首先进入外在状态,接着进入内在状态。若夫妻双方都死了,那么,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们会相见,认出彼此,若在世时一起生活,就会再度交往和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在此状态下,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隐藏在他们的内在。但后来,随着他们进入内在状态,情感会逐渐显现出来。若情投意合,其婚姻会继续,若相看两厌,其婚姻就终止。若一个丈夫有数个妻子,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会轮流和她们交往。但进入内在状态后,他会觉察出她们对自己的爱之情感,然后选择其中一位,或全部放弃。基督徒在灵界和尘世一样,决不允许有数个妻子,因为这违背和亵渎宗教信仰。有数个丈夫的女人也一样。不过,女人不会与其丈夫结合,只是将自己交出来,然后,其丈夫将她与自己相结合。必须知道的是,鲜有丈夫认出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能轻易认出自己的丈夫。原因在于,女人对爱有内在的觉察,而男人只有外在的觉察。

48b.⑷然而,随着他们日益脱去外在,进入内在,他们逐渐察觉对彼此的爱情的性质和相互情感,从而察觉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这一点通过对前一个要点的解读清楚可知,故无需进一步解释。在此仅说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死后,人首先被带到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在此做好预备,善人预备上天堂,恶人预备下地狱。预备是为了内在与外在可以和谐一致,合而为一;若不和谐,二者会一分为二。在世时,它们一分为二,只在心诚者身上才合而为一。一分为二的情形可见于奸诈狡猾之人,特别是伪善者,谄媚者,伪君子和说谎者。在灵界,人不允许有分裂的心智。内在已然邪恶者,其外在也必是邪恶的,而善人也必内外皆善。

死后,人皆成为其内在的样子,而非其外在的样子。为此,他会被交替引入其外在和内在。处于外在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是明智的,也就是说,他会尽量显得明智;但处于内在时,恶人是疯狂的。通过这些交替,人能看清自己的疯狂,并忏悔它们。若在世时没有悔改,那后来他就做不到了,因为他喜欢自己的疯狂,想要留在其中,从而迫使他的外在也变得同样疯狂。他的内在和外在就这样合而为一,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他就为地狱做好了准备。

善人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在世时他就注目于主,早已悔改,所以内在的他比外在的他更有智慧。另外,由于尘世的诱惑和虚荣,他表面上也会一度变得疯狂。所以,他的外在也要与内在和谐一致,如前所述,这内在是明智的。当这一过程完成后,他就为天堂做好准备。这清楚表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


真实的基督教 #356

356.⑴人能为自己

356.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这在前面已说明(343-348节),如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谁都能从圣言获取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取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将信植入在自己里面。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非人能为自己获取信,圣言中有关信的所有要求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6:40)。我们还读到:耶稣要差保惠师(圣灵)来,祂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因他们不信祂,以及前面所引用的其它经文(337,338节)。另外,使徒们宣讲信,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如果人真的象带有活动关节的雕像那样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只等着神作用于他,那所有这些经文有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肢体不能使自己去接受信,反而会从内趋向与信无关之物。因为在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部分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是这样教导的:在良善方面,人已全然败坏和麻木不仁,以致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丝毫属灵的力量存留在人的本性中,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它到来时把握住它,能自行或凭自己的努力接受恩典;使他能在属灵的问题上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实施、行动、运作或配合,或专注于恩典,亦或完全或部分或有一点点凭自己为转变做点什么。人在关乎灵魂救赎的属灵问题上,就象化为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象无生命的木、石那样不能运用自己的眼睛、嘴巴,或任何其它感官。然而,人有移动,即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还能参加公众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这些信条出自福音教会的一本书(656,658,661,662,663,671,672,673页),书名是《协和信条》,1756年出版于莱比锡。牧师任职时,就凭着这本书宣誓,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改革宗教会有类似的信。但是,凡具有理性和宗教信仰之人,谁不对这些观点报以嘘声、斥为荒谬可笑?他会说:“既然如此,那圣言有什么用?还要宗教信仰、牧师、讲道干什么?这和毫无意义的空洞噪音有什么两样?”去跟某个具有判断力的无宗教信仰之人说,你想要他皈依,说在皈依和信仰方面他得象这个样子,他岂不会将基督徒看成一个空洞的容器?因为拿走人凭自己相信的能力,他能还做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自由选择那一章更清楚地说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