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⑵婚姻之爱同样会保持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是不同的,所以这二者我们在此都提及了,并且还说明,死后,婚姻之爱仍保持人在世时它存在于其内在的样子。不过,鲜有人知道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的区别,所以,在开始讨论之前,我先对此加以说明。两性情爱是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而婚姻之爱则是指向一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是属世之爱,人类所拥有的这种爱情和属世的动物、鸟类的一样。但婚姻之爱是属灵的,只适合人类,是人类所特有的,因为人类被造,因而生来是要变得属灵。人越属灵,就越脱去两性情爱,披上婚姻之爱。在婚姻之初,两性情爱看似与婚姻之爱结合,但随着婚姻的发展,它们就彼此分离了。然后,对属灵之人来说,两性情爱会被驱逐出去,婚姻之爱则被逐渐引入。对属世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由此明显可知,两性情爱是与数个异性共享的爱情,本身是属世的,甚至是动物的,它是不纯洁的,肮脏的。由于它是滥交、没有约束的,因而也是放荡的。婚姻之爱则完全不同。婚姻之爱是属灵的,是人类所特有的,这一点从下文清楚可知。
48a.⑶死后,绝大多数夫妻会相见,认出彼此,再度交往,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这一切发生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如他们在世时那样的外在状态。人死后要经历两个状态,一为外在状态,一为内在状态。他首先进入外在状态,接着进入内在状态。若夫妻双方都死了,那么,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们会相见,认出彼此,若在世时一起生活,就会再度交往和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在此状态下,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隐藏在他们的内在。但后来,随着他们进入内在状态,情感会逐渐显现出来。若情投意合,其婚姻会继续,若相看两厌,其婚姻就终止。若一个丈夫有数个妻子,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会轮流和她们交往。但进入内在状态后,他会觉察出她们对自己的爱之情感,然后选择其中一位,或全部放弃。基督徒在灵界和尘世一样,决不允许有数个妻子,因为这违背和亵渎宗教信仰。有数个丈夫的女人也一样。不过,女人不会与其丈夫结合,只是将自己交出来,然后,其丈夫将她与自己相结合。必须知道的是,鲜有丈夫认出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能轻易认出自己的丈夫。原因在于,女人对爱有内在的觉察,而男人只有外在的觉察。
48b.⑷然而,随着他们日益脱去外在,进入内在,他们逐渐察觉对彼此的爱情的性质和相互情感,从而察觉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这一点通过对前一个要点的解读清楚可知,故无需进一步解释。在此仅说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死后,人首先被带到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在此做好预备,善人预备上天堂,恶人预备下地狱。预备是为了内在与外在可以和谐一致,合而为一;若不和谐,二者会一分为二。在世时,它们一分为二,只在心诚者身上才合而为一。一分为二的情形可见于奸诈狡猾之人,特别是伪善者,谄媚者,伪君子和说谎者。在灵界,人不允许有分裂的心智。内在已然邪恶者,其外在也必是邪恶的,而善人也必内外皆善。
死后,人皆成为其内在的样子,而非其外在的样子。为此,他会被交替引入其外在和内在。处于外在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是明智的,也就是说,他会尽量显得明智;但处于内在时,恶人是疯狂的。通过这些交替,人能看清自己的疯狂,并忏悔它们。若在世时没有悔改,那后来他就做不到了,因为他喜欢自己的疯狂,想要留在其中,从而迫使他的外在也变得同样疯狂。他的内在和外在就这样合而为一,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他就为地狱做好了准备。
善人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在世时他就注目于主,早已悔改,所以内在的他比外在的他更有智慧。另外,由于尘世的诱惑和虚荣,他表面上也会一度变得疯狂。所以,他的外在也要与内在和谐一致,如前所述,这内在是明智的。当这一过程完成后,他就为天堂做好准备。这清楚表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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