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1章 通奸及其种类和等级
478.仅凭外在表象判断通奸,没有人知道它包含什么罪恶,因为它表面上和婚姻一样。当有人提及内在,并且这类外在判官被告知,外在从内在获得其良善或邪恶时,他们会对自己说:“何为内在?谁能看到它们?这不是攀升到人的理智范围之上了吗?”这种人就像那些把一切伪善当成纯正的自发良善,或凭谈吐的文雅判断一个人的智慧之人,或那些凭所穿的华服和所驾的豪华大马车,而不是凭内在品质判断人的人,这种事本应凭他对良善的情感来判断。同样,这就像只是看一看,摸一摸,而不是尝尝它的美味并了解它,就来判断一棵树的果子或可食之物。这就是凡不愿觉察人的内在之人所行的事。当今许多人的疯狂和愚蠢即源于此,因为他们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甚至将婚姻和通奸放到同一张床上,也就是说,使它们变得完全一样;而这么做,仅仅由于它们表面相似。
以下经历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事实的确如此。一些天使召集数百名在欧洲界以聪明、学问和智慧著称的灵人,问他们婚姻与通奸有何区别,并要求他们运用属于其理解力的理性。经过深思熟虑,除了十人外,所有人都回答说:“唯有世间法律为了某种利益的缘故才能作出区分。这种利益虽是已知的,但仍能通过司法裁量被调整。”然后,天使问他们是否看到婚姻中的良善和通奸中的邪恶,他们回答说:“并没有理性可理解的良善或邪恶。”当被问及是否看到任何罪时,他们说:“罪在哪里?不都是一样的行为吗?”听到这些答复,天使瞠目结舌,惊呼:“哦,这个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何等之大啊!”闻言,这数百名智者转过身来,彼此狂笑说:“这是粗俗吗?有什么样的智慧能使人信服:爱另一个人的妻子就应施以永恒诅咒的惩罚?”
然而,通奸是属灵的邪恶,因而是道德和文明的邪恶,与理性智慧截然对立;对通奸的爱出自地狱,并返回地狱;对婚姻的爱出自天堂,并返回天堂;第二部分关于“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的第一章(18章)已论证了这一点。不过,由于一切邪恶和一切良善一样,都有它们的范围和程度;根据范围,它们可划分为各个属或种;根据程度,可划分为各个等级,故为了在这两个维度上了解通奸,它们先被划分为种类,然后再划分为等级。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完成:
⑴通奸有三种:单纯通奸,双重通奸和三重通奸。
⑵单纯通奸是指未婚男子与有夫之妇,或未婚女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
⑶双重通奸是指丈夫与有夫之妇,或妻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
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
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
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
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
⑻二级通奸出于情欲;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
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
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
⑾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重罪,并照着确认程度而被归罪于他们。
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
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
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
⒂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和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会使人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⒃这种行为若持续下去,最终会使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
⒄尽管如此,他们仍拥有人类理性,和其他人一样。
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04.记事二:
我曾在灵人界被赋予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他们没有站在一块。我发觉其中一位热爱善与真,从而与天堂联结;而另一位则热爱恶与假,从而与地狱联结。我上前招呼他们,从他们的语气和回应所获得的信息发现,当觉知真理时,二者一样能领悟并承认它们,因而能凭理解思考,还能随其意支配理解官能,也能随其愿支配意愿官能;所以他们在理性方面享有同等的自由意志。而且,据我观察,因着这种自由,他们的心智里面有一缕明光,从其最初视觉,即觉知的视觉,一直延伸到最终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上面的那缕明光,以至于他里面如同深夜般漆黑;而且这烟被点燃并燃烧起来,如一道火焰,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那些由自我之爱的邪恶所产生的极端虚假。而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见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上面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区域,直到眼睛;而且那火焰之光,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热爱拥有对真理的觉知与思维而越来越明亮。这些现象清楚向我表明,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但在恶人里面,地狱有时会熄灭它;而在善人里面,天堂会强化它,使它燃烧得更亮。
然后,我开始与他们两人交谈,先是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的经历,但当我提及自由意志时,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具有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能凭自己获得信,或凭自己行善?当今牧师不是通过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吗?主基督也跟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对此,我再加上一句,没有人能挪动手脚行出任何良善,或摇舌言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所以教会在智者的指导下早已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石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唯独拥有自由无限权能的神,照着自己的美意将这信吹入人里面;无需我们这一方的任何行动或力量,便通过圣灵作工产生一切,而不学无术者却将这一切归因于人。”
接着,我与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交谈,简单了解他的经历后,我也提到了自由意志,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不能意愿并行出良善?谁不能通过圣言、因而通过本为圣言的主凭自己思考和言说真理?因为主说过,要‘结好果子’,要‘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还说‘有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除此之外,整本圣言还有成千上万句类似说法。所以,如果人没有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从而不能行出并谈论圣言所吩咐的事,那圣言有什么用?如果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教会的宗教信仰不就像一艘沉到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上大声喊:‘我无能为力!’而与此同时,却看见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去选择吃生命树或善恶知识树吗?正是因为他出于自由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毒蛇,也就是地狱的烟雾才侵入他的心智,他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即便如此,他仍未丧失自由意志,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着,若非这样,他也许又想要吃它。”
听完这些话,热爱恶与假的那位说:“我不接受刚才听到的这些话,仍坚持我之前所说的。谁不知道唯有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存在,怎能将活的、主动的任何事物带给自己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该器官及其每一细微处,如同太阳将它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每一细微处一样。人感觉他里面的生命仿佛是自己的,这是神的恩赐;人当有这样的感觉,以便他能貌似凭自己照着和圣言诫命一样多的次序法则生活,从而使自己适合接受神的爱,这是神的美意。然而,神始终将手指对准天平的指针,节制人的自由意志,但从不以强迫侵犯这自由。
一棵树无法接受太阳之热通过树根所供应的任何东西,除非它里面的每根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无法通过树根往上升,除非每根纤维释放它所接受的热,从而助力于这些元素的输送。人从神接受生命之热的方式也是一样,不过,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自己的,然而它并不是人自己的。人越以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越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来自神的爱之热,反而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是粗鄙的,故会阻塞并关闭器官的精细分支,就像污秽的血液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就这样,人使自己从属灵变成纯粹属世。
人的自由意志正是源于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神使他有如此感觉,是为了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这结合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人貌似完全凭自己自由行动,结合才称得上是相互的。如果神未将这自由留给人,他不会成为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正是与神的相互结合使得人成为人而非动物,并使他死后永远活着。这就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结果。”
听完这番话,那恶灵移到远处。接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就是被称为“火蛇”的那一种,它从那树上摘果子给人吃。然后,我在灵里靠近那地方,发现那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畸形的人,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一根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一个人,他就是之前有烟进入其心智,后来拒绝接受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观念的那个人。就在这时,那树桩冒出同样的烟雾,将这二者笼罩起来;他们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于是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灵人,就是热爱善与真,并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的那一位,则陪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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