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本身是属灵的,贞洁、纯粹和神圣,若变得属世,就会被污染,变得衰弱,从而灭亡。所以,为了保存这爱,出于纯正重大理由(472—473节)找情妇或纳妾就成了权宜之计,但只能找一个,不能同时找两个。
(六)圣言的字义使得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
SS62.圣言之所以使得与主的结合成为可能,是因为圣言唯独论述主,主因此是圣言的全部,并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的。结合之所以发生在字义中,是因为圣言在字义中处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如前面适当章节所说明的(37-49节)。这种结合并未向人显明,而是在对真理的情感和他对真理的感知里面,因而在人对神性真理的爱和信里面。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