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5

475.⑾出于合法、

475.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我们说他们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意思是说,他们可能将这爱藏在心里。因为凡拥有这爱的人不会失去它,它只是处于休眠状态。对那些偏爱婚姻胜过找情妇或纳妾,并且仅出于上述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人来说,以下就是婚姻之爱能在他们里面得以保存的原因:

①这种行为并不反对婚姻之爱,或使婚姻之爱令人厌恶。

②这种人并未与这爱分离。

③它只是被掩盖了。

④死后,这种掩盖就被除去。

①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并不反对婚姻之爱,或使婚姻之爱令人厌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可推知,即:出于合法、正当和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不算违法(467-473节)。

②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并不需要与婚姻之爱分离。因为当有合法、正当或纯正重大理由介入、说服和迫使时,与婚姻联系在一起的婚姻之爱不会被分离出去,只是被中断了;被中断而非分离的爱仍存留在它的容器中。此处情形和热爱工作的人因参与社交活动、观看戏剧演出、外出旅行而耽搁工作的情形差不多,他并未丧失对工作的热爱。这种情形还和喜好美酒的人又去品尝劣质酒的情形差不多,他并未丧失对美酒的嗜好。

③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只是婚姻之爱的一种掩盖,因为对找情妇或纳妾的爱是属世的,而对婚姻的爱是属灵的;当属灵之爱被中断时,属世之爱就会掩盖它。作为情人的这个男人或丈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属灵之爱本身无法被感觉到,只能通过某种属世之爱来表达自己,这种属世之爱被感觉为一种含有天堂祝福的快乐。而属世之爱本身仅被感觉为一种快乐。

④死后,这种掩盖就被除去。因为此时,人从属世变得属灵,并享有实质的身体,以取代物质的身体,也就是肉体;这使得出于属灵之爱的属世快乐在其巅峰被他感觉到。事实的确如此,我已经听说了,因为我在灵界与这类男人交谈过,包括那里的国王,他们在世时纳妃就是出于纯正的重大理由。


真实的基督教 #394

394.以这三种爱为

394.以这三种爱为起点来论述,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遍性,且是其它一切爱的基础,还因为仁爱与其中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天堂之爱是指爱主和爱邻。这二者皆以某种服务(或用)为目的,故可被称为对服务(或用)之爱。尘世之爱不仅指喜爱财富和财产,还指喜爱尘世为取悦身体感官而提供的一切事物。如,悦目的美丽,悦耳的和声,悦鼻的芬芳,悦舌的美味,悦肤的抚摸,更不用说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聚会,因而这些及其它事物所带来的一切乐趣。自我之爱,不仅指喜爱崇敬、荣耀、名声和显赫,还指喜爱赢得职位,从而统治他人。仁爱与这三种爱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原因在于,就本质而言,仁爱是对服务(或用)之爱。仁爱想对邻人行善,善与服务是一回事。这三种爱的每一种皆视服务为目的:对天堂之爱视属灵的服务为目的;尘世之爱视可被称为文明的属世服务为目的;自我之爱视身体的服务为目的,身体的服务还可被称为居家服务,它们关注自己和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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