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4

474.⑽重大理由若

474.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这些能从上面所列举的纯正重大理由得知。若不细查,它们看似公义,其实不然。例如:分娩后需要一段时间的禁欲;妻子暂时的疾病;无论由这些还是其它原因造成的生殖能力的损耗;以色列人可以一夫多妻,以及其它从公义的角度看没有可取之处的理由。它们都是男人或丈夫变得冷淡后杜撰出来的理由,因为此时,不贞洁的淫欲使他们丧失了婚姻之爱,并以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一样这种观点冲昏他们的头脑。这种男人在找情妇或纳妾时,为避免丧失名声,会将这类虚假、骗人的理由说成恰当、纯正的理由。他们绝大部分会散布有关妻子的谣言,善意使得他们同胞当中的朋友信以为真,还加以美化。

真实的基督教 #451

451.若不与信结合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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