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要知道这些理由,只需列举一些纯正的重大理由就足以了。例如,缺乏母爱,以至于弃绝婴孩;放纵,酗酒,污秽,无耻;热衷于抖露家里的隐私、争吵、打击、报复、作恶、偷窃、欺骗;导致厌恶的内在差异;无耻地要求夫妻同居权,使丈夫变成一块冰冷的石头;痴迷于魔法、巫术;极度不虔诚,以及其它类似缺点。
88.尽管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下来,但这神圣真理并未与神圣良善分离。这一点从主的孕育明显可知,对此,经上说: 至高者的能力荫庇玛利亚。(路加福音1:35) “至高者的能力”表神圣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相关经文得以证实,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拥有的都是祂的,父与祂为一等。“父”表神圣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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