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2

472.⑼重大理由若

472.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要知道这些理由,只需列举一些纯正的重大理由就足以了。例如,缺乏母爱,以至于弃绝婴孩;放纵,酗酒,污秽,无耻;热衷于抖露家里的隐私、争吵、打击、报复、作恶、偷窃、欺骗;导致厌恶的内在差异;无耻地要求夫妻同居权,使丈夫变成一块冰冷的石头;痴迷于魔法、巫术;极度不虔诚,以及其它类似缺点。

真实的基督教 #458

458.这清楚表明爱

458.这清楚表明爱主与爱邻之间结合的性质和起源;神对人类的爱流入进来,而人对它的接受及其合作却是对邻之爱。总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番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2,23)
主所有的诫命都关系到爱邻,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行恶,而是向他行善。凡这样做的人就是爱神,神也爱他们,这和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因为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翰一书3:2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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