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

47.两性情爱仍如在

47.两性情爱仍如在世时它内在的样子,因为人皆有内在和外在。这二者就是所谓的内在人和外在人,故而意愿和思维也有内在和外在之分。人死亡时会留下外在,保留内在。外在属于肉体,内在属于灵。由于人就是自己的爱,爱就居于灵里面,故可知,死后,两性情爱仍如在世时它内在的样子。若这爱的内在是属婚姻和圣洁的,那死后它仍是属婚姻和圣洁的;若是淫乱的,那死后仍是淫乱的。然而,要知道,没有哪两种两性情爱是完全相同的,而是有无数差异。不过,它还是会保持它在每个人灵里的样子。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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