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许多男人之所以仍将不忠的妻子留在家中,是因为:
①这个男人或丈夫害怕与妻子对簿公堂,指控她通奸,因而将她的罪行公之于众;因为他若没有一个能判她有罪的目击证人或等效证据,就会被男人会众中隐藏的指责和女人会众中公开的指责所淹没。
②他还害怕不忠的妻子狡辩,同样害怕法官偏向她,从而导致他声名狼藉。
③除了这些原因外,她在提供家庭服务方面的优势也让他打消将其从家中分离出去的念头,如:他们尚有年幼的孩子,因为即便不忠的妻子也能展示出母爱;无法单独履行的相互责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妻子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来自亲戚或熟人的恩惠,并有希望靠他们发财;他珍惜当初与她的亲密关系;她变成奸妇后,知道如何花言巧语、虚情假意地巧妙抚慰丈夫,以免被指控。
还有其它理由,它们本身因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将犯通奸的妻子留在家中的理由并不废除离婚的理由。除了无耻之徒外,谁还会去维护婚床的权利,与一个奸妇共享他的床榻?这种事若零星发生,则不算确凿证据。
92.(4)祂借以将自己带入这个世界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主经常说父差祂来,祂是父差来的(如马太福音10:40; 15:24;约翰福音3:17, 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等等)。主这样说,是因为“被差到世间”是指祂降下来,并来到人类当中,祂做这一切凭借的是祂藉着童女玛利亚所取的人身。这个人身也的确是神的儿子,因为它从为父的耶和华神成孕(如路加福音1:32,35所说)。这个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人子”和“玛利亚之子”。“神的儿子”表示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神,“人子”表示作为圣言的主,“玛利亚之子”表示祂自己所取的这个实实在在的人身。下文将证明,这些是“神的儿子”和“人子”的含义;“玛利亚之子”表示祂纯粹的人性,这一点从人类的生殖明显可知,其中灵魂来自父亲,身体来自母亲。父亲的精子包含灵魂,这精子在母亲的子宫内被裹以肉身。换句话说,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之物都来自他的父亲,一切物质则来自他的母亲。
对主而言,祂里面的神性来自祂的父耶和华,祂的人性则来自祂的母亲。这二者的合一就是神的儿子。这可从主的出生由来明显得到证实,对此,我们在路加福音读到:
天使加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将自己描述为“父所差来的”,因为“差来的”和“使者”(angel)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使者的意思就是那被差来的。因为以赛亚书上说:
耶和华面前的使者(angel)拯救他们,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9)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在本书第三章我们会看到,圣三一,即父神,圣子和圣灵,都在主里面,祂里面的父就是神性的起源(originating Divine),圣子就是神性人身或人性,圣灵就是神性的发出(emanating Div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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