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许多男人之所以仍将不忠的妻子留在家中,是因为:
①这个男人或丈夫害怕与妻子对簿公堂,指控她通奸,因而将她的罪行公之于众;因为他若没有一个能判她有罪的目击证人或等效证据,就会被男人会众中隐藏的指责和女人会众中公开的指责所淹没。
②他还害怕不忠的妻子狡辩,同样害怕法官偏向她,从而导致他声名狼藉。
③除了这些原因外,她在提供家庭服务方面的优势也让他打消将其从家中分离出去的念头,如:他们尚有年幼的孩子,因为即便不忠的妻子也能展示出母爱;无法单独履行的相互责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妻子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来自亲戚或熟人的恩惠,并有希望靠他们发财;他珍惜当初与她的亲密关系;她变成奸妇后,知道如何花言巧语、虚情假意地巧妙抚慰丈夫,以免被指控。
还有其它理由,它们本身因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将犯通奸的妻子留在家中的理由并不废除离婚的理由。除了无耻之徒外,谁还会去维护婚床的权利,与一个奸妇共享他的床榻?这种事若零星发生,则不算确凿证据。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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