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9

469.许多男人之所

469.许多男人之所以仍将不忠的妻子留在家中,是因为:

①这个男人或丈夫害怕与妻子对簿公堂,指控她通奸,因而将她的罪行公之于众;因为他若没有一个能判她有罪的目击证人或等效证据,就会被男人会众中隐藏的指责和女人会众中公开的指责所淹没。

②他还害怕不忠的妻子狡辩,同样害怕法官偏向她,从而导致他声名狼藉。

③除了这些原因外,她在提供家庭服务方面的优势也让他打消将其从家中分离出去的念头,如:他们尚有年幼的孩子,因为即便不忠的妻子也能展示出母爱;无法单独履行的相互责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妻子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来自亲戚或熟人的恩惠,并有希望靠他们发财;他珍惜当初与她的亲密关系;她变成奸妇后,知道如何花言巧语、虚情假意地巧妙抚慰丈夫,以免被指控。

还有其它理由,它们本身因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将犯通奸的妻子留在家中的理由并不废除离婚的理由。除了无耻之徒外,谁还会去维护婚床的权利,与一个奸妇共享他的床榻?这种事若零星发生,则不算确凿证据。


真实的基督教 #100

100.由于若不存在

100.由于若不存在一种相互共同的纽带,结合是不可能的,所以主与人之间的结合也不例外。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若有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因为一个固定不变的法则就是:人越靠近主,主就越靠近人。我将在仁与信那一章进一步讨论该主题(336-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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