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真实的基督教 #509

509.论述了信、仁

509.论述了信、仁与自由意志之后,接下来自然要论述悔改,因为若没有悔改,真正的信和纯正的仁是不可能的;若没有自由意志,没有人能悔改。现在必须论述悔改的另一个原因是:下一章要论述重生,在除掉神眼里看为使人可憎的更严重的罪恶之前,没有人能重生,而这一切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未重生者不就是那不悔改的人吗?一个不悔改的人,不就像一个昏昏噩噩、丝毫不知罪,因此将罪当宝一样搂在怀里,每天亲吻它,如同淫夫吻他床上的妓女之人吗?但为了清楚说明何为悔改,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有必要将这一章分成若干节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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