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真实的基督教 #488

488.“神预定人下

488.“神预定人下地狱”的观念毫无人性,好比某些野蛮种族中的残忍父亲,将他们尚在襁褓中的婴孩丢到大街上;或好比一些没有人性的武士,将他们所杀戮的尸体抛进森林让野兽吞食。它还好比残忍的暴君将治下的百姓分类,有的交给刽子手,有的扔进深海,有的投入火中。它又好比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幼崽,以及扑向镜中自己映像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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