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真实的基督教 #465

465.上述内容就是

465.上述内容就是当今教会关于人在属灵和属世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以及原罪方面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在此将它们摘录出来,是为了让人们更清楚地明白新教会在这些主题上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因为通过两种标准的对照,真理会显现在光中,就像一幅画中,在一张标致的面孔旁边摆上一张丑陋的脸,然后同时鉴赏它们,那么这一个的美和那一个的丑就会一目了然。以下是新教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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