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192.人若不知道圣言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必据字义来评估圣言。然而,字义就像盛满宝物的箱子,宝物则是圣言的属灵之义。因此,只要这内义不为人知,人就无法判断圣言的神性圣洁,正如人无法仅从包裹宝石的矿石评估宝石,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似普通石块;或从一个碧玉、青石、云母或玛瑙石制成的柜子,无法评估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只要里面的东西不为人知,那么只根据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的字义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为避免人们质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为神圣,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义。就其本质而言,圣言的内义是属灵的,就在外在意义或属世之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内义就是那赋予文字生命的灵。所以,内义能见证圣言的神性和圣洁。甚至属世之人若愿意信服,就会被它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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