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127

127.为了爱与智慧

127.为了爱与智慧能在天使或世人里面构成一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如眼、耳、鼻是成对的;手、腰、足也是成对的;脑分为两个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其它部位同样如此。因此,天使和世人有左右之分;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智慧的爱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爱所产生的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真理的良善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有关。天使和世人有这些成双成对的部位,是为了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能行如一体,作为一体关注主。有关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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