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0

SS100.很少有人

SS100.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是圣言,因为人们认为主的确能通过圣言启示并教导世人,但这不是祂被称为圣言的理由。然而,要知道,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因而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一个人唯独由此而为一个人,他里面再没有别的为人的东西了。正是由于一个人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天使和灵人才为人,因为从主发出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人。主因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故为人,每个人都从祂而为一个人,或说祂是一切人性的源头。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460节),在即将推出的论述天使智慧的著作中会看得更清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