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

SS1.大家都说,圣

(一)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SS1.大家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神性元素在圣言中居于何处。这是因为文字上的圣言看上去就像一部风格奇特的普通著作,因而不像当今的一些文学作品那样崇高或辉煌。这就是为何敬拜自然为神,或高举自然在神之上,因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兴趣,而不是出于天堂和主思考的人,在圣言方面很容易陷入错误和对它的藐视。当阅读圣言时,他们会对自己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呢?无限智慧的神会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来自哪里,不就来自人们的宗教情感和随之而来的轻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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