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6

466.⑷它是摧毁婚

466.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它就是一种淫乱,比被称为单纯通奸的一般淫乱更反对婚姻之爱。它等于丧失了基督徒与生俱来的婚姻生活的一切能力和倾向;这几点可通过在智者的理性面前有效的重要论据得以证明。关于第一点: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就是一种淫乱,比被称为单纯通奸的一般淫乱更反对婚姻之爱。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一般的淫乱或单纯的通奸并不包含类似婚姻之爱的任何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的冲动或灼热,会直接冷却下来;有时事后不会在这个女人身上留下一丝爱。因此,如果这种淫行的爆发不是出于有意或确定的意图,并且通奸者对此有所悔改、清醒过来,那么它对婚姻之爱的伤害不大。一夫多妻的淫乱则截然不同。这种淫乱包含一种类似婚姻之爱的爱,因为它爆发后,不像前一种那样冷却、消散并化为乌有,而是保留、更新、确立自己。它还相应地夺走对妻子的爱,并引发对她的冷淡以取代这爱。因为此时,这个男人觉得分享他床的这个女人或妓女可爱,这是由于他的自由意志,若他愿意,这自由意志也能使他退出。这种自由生来就被植入属世人,并因取悦他而倾向于支持他的爱。此外,他与情妇或妾在一起比与妻子在一起更紧贴诱惑。另一方面,他觉得妻子不可爱,是由于他的终身契约所强加的与妻子一起生活的责任。相比与其他女人在一起的自由,这种责任对他来说似乎更有强迫性。显然,随着他对其他女人或妓女的爱逐渐变暖,并且她逐渐被珍视,他对妻子的爱逐渐变冷,并且妻子逐渐被鄙视。

关于第二点: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会使男人丧失基督徒与生俱来的婚姻生活的一切能力和倾向。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对妻子的爱转为对情妇或妾之爱的程度,就是他对妻子的爱被侵蚀、掏空和耗尽的程度,如刚才所示。这一切是通过关闭这个男人属世心智的内层、打开其低层发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基督徒当中,只爱一个异性的倾向的居所就在他们的至内层;而这个居所能被关闭,却无法被根除。只爱一个异性的倾向,以及接受这爱的能力生来就被植入基督徒;这是因为这爱唯独出自主,已成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且在基督教界,主的神性被承认和敬拜,宗教信仰就出自祂的圣言。因此,这种倾向是天生固有的,并世代相传。我们说,这个基督教的婚姻原则被一夫多妻的淫乱摧毁,其实意思是说,它在一夫多妻的基督徒里面被关闭和阻断。然而,它仍能在他的后代里面复苏,就像祖父或曾祖父的形像在他的孙子或曾孙身上重现一样。正因如此,这种婚姻原则被称为基督徒生命的珍宝,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457—458节)。

对一个陷入一夫多妻淫乱的基督徒来说,该婚姻原则由此被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无法像一夫多妻的伊斯兰教徒那样同等地爱情妇或妾和妻子。相反,他越爱情妇或妾,即越对她变得温暖,就越不爱他的妻子,即越对她变得冷淡;更有甚至,还照着他发自内心承认主纯粹是一个属世人,是马利亚的儿子,而非同时是神的儿子,以及视宗教一文不值的程度而憎恶她。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这是发生在那些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并与二者发生性关系之人身上的情形;绝不适用于那些出于合法、正当和纯正重大理由而与妻子分离,并中断与妻子的性关系后,又找别的女人来取代她的人。这是下一节的主题。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正在召集一个会议,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事发生在灵界。参会的有各地的学者,他们在世时曾思索过这个主题,其中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会议前后大大小小的教会议会。他们聚集在一座圆形圣殿中,该圣殿类似罗马著名的万神殿。万神殿先前专门用来供奉诸神,不过后来被教皇专门用来崇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圣殿里面,墙周围似乎有祭坛,而祭坛旁边摆有矮长凳,会众坐在长凳上,双肘支在坛上,如同支在桌子上。虽然没有指定他们当中某个人主持会议,但每个人受欲望驱使,都冲到中间,倾诉心中所想,发表各自观点。令我惊奇的是,所有参会者都充分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并对人在这方面拥有自由意志的观念加以嘲笑。
他们一到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慷慨陈词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就跟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一样。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那肯定是将我们教会的信据为己有了。这信就是,父神会随时随意将信白白赐给祂所中意的人,这全凭祂的自由和美意。如果人出于某种自由或美意将这信据为己有,那么神的美意和恩赐将是不可能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的信,就是在我们眼前日夜闪耀的星辰,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失。”
继他之后,另一人从凳子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和动物,甚或一条狗一样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因为他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一切善皆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接着,又一个人也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来到中间,抬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洞察上没有自由意志,就像白天的猫头鹰,或尚在蛋壳中的小鸡没有自由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全然盲目;因为如果他眼光锐利,能清楚觉察到有关信、得救及永生的事,那么他仍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而玷污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之后,又有一位冲到中央,发表了这番言论:“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之后,自己还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肯定是疯了,变得神经错乱,因为此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小神或某个神,凭自己的权利拥有神性大能的一部分。”
在他之后的又一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中央,胳膊下夹着一本书,名为《协和信条》;如他所说,这本书被当今福音派奉为正统。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内容:“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一丝属灵力量存留或居于人性中,从而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预备;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或凭自己的努力能自动接受那恩典;或在属灵事物上能领悟、相信、信奉、思考、意愿、着手、完成、行动、运作、配合、使自己适应或适合接受恩典;或凭自己在自己的皈依上做点什么,哪怕起到一星半点的作用。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之妻化成的盐柱,或无生命的木石,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都不顶用。尽管如此,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能参加公开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 ”这一段可见于我的版本(656, 658, 661-663, 671-673页)。读完后,会众一致赞同,一起叫喊:“这才是真正的正统信仰啊!”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了所有发言,我的灵被激动,便大声问道:“如果你们使人在属灵事物上成为一根盐柱,一个动物,盲目而又失去理性,那么你们还要神学干什么?神学里的所有东西不都是属灵的吗?”一阵沉默过后,他们对此回应说:“我们整个神学丝毫不含由理性领悟的属灵成分。其中唯独我们的信仰这个术语是属灵的;但我们把它密封起来,防止有人探究它;我们还小心翼翼,确保不让一丝灵性之光从中逃脱,从而呈现在理解力面前。而且,人凭自己的选择对信无丁点贡献。我们也将仁从一切属灵事物中移除,使它成为纯道德的事,对十诫也是这样处理的。在称义、赦罪、重生、从而得救方面,我们也不教导任何属灵的东西。我们认为,这些由信产生,但至于如何产生,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取代了悔改,但为防止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也铲除了它与信的一切联系,甚至不留一丝痕迹。关于救赎,我们只接受纯属世的观念,即父神将整个人类置于诅咒的宣判之下,祂的儿子担起这个诅咒,允许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迫使祂的父心生怜悯;还有更多其它此类观念,其中你找不到任何属灵的东西,全都是属世的。”
听到这里,我早已怒不可遏,继续说:“人若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不就成了野兽吗?难道不正是由于这自由意志,人才胜过野兽吗?若无它,教会成什么了,不就是一张大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若无它,圣言岂不成了索然无味的经卷吗?而且,在圣言中,还有比宣称并吩咐人要爱神爱邻,也要信祂,而且人照着自己爱和信的程度而拥有生命和救赎更频繁的事吗?有谁不能理解并行出圣言和十诫所吩咐的事呢?神怎会将人没有能力遵行的条例和诫命颁布给他们呢?
“跟一个脑袋还没有被神学谬论堵塞的乡野村夫说,在信与仁,以及由此而来的得救之事上,人跟木石一样不能理解和意愿,甚至不能使自己适应或顺从它们;难道他不会大笑说:‘你们真是疯了吗?那我还要牧师和他的讲道干什么?教会能比马厩好到哪里去?敬拜又比耕作好到哪里去?多么疯狂的说法!真是蠢上加蠢。谁会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人不是可以通过神凭自己行善吗?信也差不多。’”听到这番话,他们全都叫嚷起来:“我们本着正统作正统发言,而你却本着粗俗发表粗俗的观点。”这时,突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他们成群结队地抱头鼠窜,各自逃回家中,唯恐闪电焚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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