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它就是一种淫乱,比被称为单纯通奸的一般淫乱更反对婚姻之爱。它等于丧失了基督徒与生俱来的婚姻生活的一切能力和倾向;这几点可通过在智者的理性面前有效的重要论据得以证明。关于第一点: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就是一种淫乱,比被称为单纯通奸的一般淫乱更反对婚姻之爱。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一般的淫乱或单纯的通奸并不包含类似婚姻之爱的任何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的冲动或灼热,会直接冷却下来;有时事后不会在这个女人身上留下一丝爱。因此,如果这种淫行的爆发不是出于有意或确定的意图,并且通奸者对此有所悔改、清醒过来,那么它对婚姻之爱的伤害不大。一夫多妻的淫乱则截然不同。这种淫乱包含一种类似婚姻之爱的爱,因为它爆发后,不像前一种那样冷却、消散并化为乌有,而是保留、更新、确立自己。它还相应地夺走对妻子的爱,并引发对她的冷淡以取代这爱。因为此时,这个男人觉得分享他床的这个女人或妓女可爱,这是由于他的自由意志,若他愿意,这自由意志也能使他退出。这种自由生来就被植入属世人,并因取悦他而倾向于支持他的爱。此外,他与情妇或妾在一起比与妻子在一起更紧贴诱惑。另一方面,他觉得妻子不可爱,是由于他的终身契约所强加的与妻子一起生活的责任。相比与其他女人在一起的自由,这种责任对他来说似乎更有强迫性。显然,随着他对其他女人或妓女的爱逐渐变暖,并且她逐渐被珍视,他对妻子的爱逐渐变冷,并且妻子逐渐被鄙视。
关于第二点: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会使男人丧失基督徒与生俱来的婚姻生活的一切能力和倾向。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对妻子的爱转为对情妇或妾之爱的程度,就是他对妻子的爱被侵蚀、掏空和耗尽的程度,如刚才所示。这一切是通过关闭这个男人属世心智的内层、打开其低层发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基督徒当中,只爱一个异性的倾向的居所就在他们的至内层;而这个居所能被关闭,却无法被根除。只爱一个异性的倾向,以及接受这爱的能力生来就被植入基督徒;这是因为这爱唯独出自主,已成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且在基督教界,主的神性被承认和敬拜,宗教信仰就出自祂的圣言。因此,这种倾向是天生固有的,并世代相传。我们说,这个基督教的婚姻原则被一夫多妻的淫乱摧毁,其实意思是说,它在一夫多妻的基督徒里面被关闭和阻断。然而,它仍能在他的后代里面复苏,就像祖父或曾祖父的形像在他的孙子或曾孙身上重现一样。正因如此,这种婚姻原则被称为基督徒生命的珍宝,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457—458节)。
对一个陷入一夫多妻淫乱的基督徒来说,该婚姻原则由此被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无法像一夫多妻的伊斯兰教徒那样同等地爱情妇或妾和妻子。相反,他越爱情妇或妾,即越对她变得温暖,就越不爱他的妻子,即越对她变得冷淡;更有甚至,还照着他发自内心承认主纯粹是一个属世人,是马利亚的儿子,而非同时是神的儿子,以及视宗教一文不值的程度而憎恶她。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这是发生在那些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并与二者发生性关系之人身上的情形;绝不适用于那些出于合法、正当和纯正重大理由而与妻子分离,并中断与妻子的性关系后,又找别的女人来取代她的人。这是下一节的主题。
SS18.(c)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在教会,人们都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圣言是耶和华神说的。然而,由于单从文字看不出它的神圣,所以那些因此开始怀疑它的神圣之人后来阅读圣言时,便因它里面的许多事物而确认他们的怀疑,因为那时他们想,这能是神圣吗?这能是神性吗?因此,为防止这种想法波及越来越多的人,然后占了上风,从而摧毁主与圣言所在的教会的结合,如今主乐意揭开灵义,好叫人们知道这种神圣在圣言中藏于何处。
举例说明这一点。圣言有时论述埃及,有时论述亚述,有时论述以东、摩押、亚扪人、推罗和西顿,以及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就会误以为圣言大量论述各民族和人民,很少论述天堂和教会;因而大量论述地上的事,很少论述天上的事。然而,他若知道这些民族和人民,或它们的名字表示什么,就能从错误中走出来,并进入真理。
同样,当看见圣言频繁提到园子、树林和森林,其中的树,如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频繁提到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同样提到大山、小山、山谷,其中的源泉、河流和水,等等时,一个对圣言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必以为它们仅仅是指这些东西。因为他不知道,园子、树林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表示教会的属天、属灵、理性、属世和感官的良善和真理;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的高级、低级和最低级的事物;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以东表示属世之物,摩押表示对良善的败坏,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败坏,推罗和西顿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歌革表示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一旦知道这些事物,人就能想到,圣言唯独论述天上的事物,地上的这些事物只是包含天上事物的容器。再从圣言中举一例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在诗篇中读到:
耶和华的嗓音在众水之上;荣耀的神打雷;耶和华在大水之上。耶和华的嗓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震碎黎巴嫩的香柏树。祂使之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和西连跳跃如野牛犊。耶和华的嗓音像火焰劈下。耶和华的嗓音使旷野震动;使加低斯的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嗓音使母鹿生产,使树林脱落净光;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诗篇29:3-9)
凡没有意识到此处的一切细节,包括一字一句都是神圣和神性的人,若是一个纯属世人,会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什么呀?耶和华竟然坐在众水之上,祂的嗓音震破香柏树,使它们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跳跃如野牛犊,使母鹿生产等等。”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描述的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
就灵义而言,在此被称为“打雷”的“耶和华的嗓音”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耶和华所坐的“大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祂所“震破”和“震碎”的“香柏树”和“黎巴嫩”表示人类推理或理性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牛犊”和“野牛犊”表示属世和感官人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火焰”表示对虚假的情感;“旷野”和“加低斯的旷野”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的教会;耶和华的嗓音使之生产的“母鹿”表示处于属世良善的各民族;脱落净光的“树林”表示圣言向他们打开的知识或认知。因此,接下来经上说“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这句话表示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神性真理。“殿”因表示主,故也表示圣言,还表示天堂和教会;“荣耀”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这段经文中的一字一句,无不在描述圣言对抗属世人中的各种虚假的神性能力,以及在改造各民族中的神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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