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就是一夫多妻,尽管没有被这样认定,因为还没有任何法律如此规定,因而如此命名。任何人,即便头脑不敏锐,也能看到这一点。这个女人被用作一个妻子和婚床的共享者。一夫多妻那一章(15章)已证明,一夫多妻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那里尤其说明: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338节);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339节);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340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并与这二者共享一张床,其实就是污秽的一夫多妻。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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