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5

465.⑶它是在基督

465.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就是一夫多妻,尽管没有被这样认定,因为还没有任何法律如此规定,因而如此命名。任何人,即便头脑不敏锐,也能看到这一点。这个女人被用作一个妻子和婚床的共享者。一夫多妻那一章(15章)已证明,一夫多妻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那里尤其说明: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338节);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339节);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340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并与这二者共享一张床,其实就是污秽的一夫多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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