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337.得救之信是神,救主,因为祂既是神,也是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祂们是一;故凡转向祂的人,同时也转向了父,从而转向独一神,再没有其它得救之信了。
我们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者和救主,就是从耶和华受孕、经童女玛利亚生出,被称为耶稣基督的那一位。这一点从祂及后来祂的使徒频繁重复的命令明显可知。祂自己命令要信祂,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48)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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