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4

464.⑵对基督徒来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圣爱与圣智 #126

126.对爱与智慧的

126.对爱与智慧的这种接受的多样性造成了灵界的方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使照着他里面爱的增多或减少而改变方位。由此清楚可知,方位并非取决于显为太阳的主,而是取决于天使,照其接受而定。就其灵而言,人也一样。事实上,就其灵而言,人就在灵界的某个方位,无论他在自然界处于哪个方位。因为如前所述,灵界的方位和自然界的方位毫无共同之处。人就其身体而言在自然界,就其灵而言在灵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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