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4

464.⑵对基督徒来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9

SS39.由此明显可

SS39.由此明显可知,字义上的圣言是真正的圣言本身,因为字义里面有灵和生命;属灵意义是它的灵,属天意义是它的生命。正如主所说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向世人说这些话,是在属世意义上说的。没有属世意义,即字义,属灵和属天意义就不是圣言;因为没有这层意义,它们就像没有身体的灵和生命,也像一座没有根基的宫殿,如前所述(3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