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3

463.⑴找情妇或纳

463.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截然不同:一种是男人让一个女人与妻子共享他的床,与她并妻子同时生活;一种是男人与妻子合法、正当分离后,让另一个女人分享他的床。

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相去甚远,犹如肮脏的亚麻布和干净衣服的区别。那些看问题又清楚又准确的人能看出这一点,而那些看问题又混乱又模糊的人则看不出。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能看到这一点,那些陷入通奸之爱的人则看不到。源于两性情爱的一切对后者来说,如同黑夜那样幽暗;而对前者来说,则如同白昼那样清晰。尽管如此,那些陷入通奸的人仍能看到这些衍生物及其区别,当然,不是凭他们自己心里明白,而是由别人告知。通奸者同样能提升他们的理解力,和贞洁的已婚者一样。然而,通奸者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些区别后,若将其理解力沉浸于自己污秽的乐趣,就会从记忆抹除它们。因为贞洁与不贞洁、理智与疯狂无法共存;不过,当保持分离时,它们就能被理解力区分开。

在灵界,我曾问一些不视通奸为罪恶的人,他们是否知道行淫、找情人、找情妇或纳妾的两种方式,以及通奸的各个等级之间的一个区别。他们说,这一个就像那一个。我又问婚姻是否也和它们一样,他们四下里看了看,确认没有任何神职人员在场后,说,婚姻本质上也一样。那些在思想观念上视通奸为罪恶之人则不同。这些人说,他们已经在属于感知的内在观念中看到区别,只是尚未努力辨别并区分它们。我可以肯定,天堂天使甚至能感知这些区别中的最小细节。因此,为了清楚说明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对立,其中一种摧毁婚姻之爱,另一种则不然,我首先描述有害的这一种,然后再描述无害的那一种。

 

 



真实的基督教 #405

405.然而,如果自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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