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3

463.⑴找情妇或纳

463.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截然不同:一种是男人让一个女人与妻子共享他的床,与她并妻子同时生活;一种是男人与妻子合法、正当分离后,让另一个女人分享他的床。

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相去甚远,犹如肮脏的亚麻布和干净衣服的区别。那些看问题又清楚又准确的人能看出这一点,而那些看问题又混乱又模糊的人则看不出。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能看到这一点,那些陷入通奸之爱的人则看不到。源于两性情爱的一切对后者来说,如同黑夜那样幽暗;而对前者来说,则如同白昼那样清晰。尽管如此,那些陷入通奸的人仍能看到这些衍生物及其区别,当然,不是凭他们自己心里明白,而是由别人告知。通奸者同样能提升他们的理解力,和贞洁的已婚者一样。然而,通奸者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些区别后,若将其理解力沉浸于自己污秽的乐趣,就会从记忆抹除它们。因为贞洁与不贞洁、理智与疯狂无法共存;不过,当保持分离时,它们就能被理解力区分开。

在灵界,我曾问一些不视通奸为罪恶的人,他们是否知道行淫、找情人、找情妇或纳妾的两种方式,以及通奸的各个等级之间的一个区别。他们说,这一个就像那一个。我又问婚姻是否也和它们一样,他们四下里看了看,确认没有任何神职人员在场后,说,婚姻本质上也一样。那些在思想观念上视通奸为罪恶之人则不同。这些人说,他们已经在属于感知的内在观念中看到区别,只是尚未努力辨别并区分它们。我可以肯定,天堂天使甚至能感知这些区别中的最小细节。因此,为了清楚说明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对立,其中一种摧毁婚姻之爱,另一种则不然,我首先描述有害的这一种,然后再描述无害的那一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0

SS20.(d)这灵

SS20.(d)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87—105节)已说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及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然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对应,尽管在上古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那时,对应学是学问中的学问,或说至高无上的学问,并且如此普遍,以至于所有著作和书卷都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约伯记这本古书就充满对应。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和古代神话,就具有类似性质,它们无非是对应。所有古代教会都是代表天上事物的教会;它们的仪式,以及它们的敬拜设立所依据的律例纯由对应构成。建立在雅各子孙当中的教会,其一切事物也是如此;他们的燔祭和祭物,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会幕及其中一切事物,他们的节期,如除酵节、住棚节、七七节或收割节,还有亚伦和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以及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都是对应;此外涉及其敬拜和生活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同样是对应。

由于神性事物在世上以对应显现,所以圣言纯粹通过对应写成。因此,主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出于祂的神性说话。事实上,凡从神性发出之物,在降至自然界时,都会转化为诸如对应于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将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储存并隐藏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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