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2

第20章 找情妇或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604

604.至于这新意愿

604.至于这新意愿:它在旧意愿之上的属灵区域;新理解力也一样,它与意愿同在,意愿也与它同在。它们在属灵区域联结,共同俯视旧的或属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安排那里的一切以使它们顺从。谁不明白,如果人类心智只有一个区域,邪恶与良善,连同虚假与真理都被放在一起,在那里混合,那么必会引发冲突,如同豺狼和羔羊,或老虎和牛犊,或老鹰和鸽子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结果必是野蛮的屠杀,凶猛的动物会将温顺的动物撕成碎片。因此才作出这样的规定:良善与相关的真理要收聚在较高区域,在那里保证它们的安全,击退攻击,还能通过约束及其它手段制服、然后驱散邪恶及其虚假。这和前面章节所说的一样,即在重生之人里面,主通过天堂掌管属尘世的一切。人类心智的较高或属灵区域就是一个微型天堂,而较低或属世区域则是一个微型世界,因此古人将人称作小宇宙或微宇宙,还称作小天堂或微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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