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6.⑹圣爱的这些要素就是宇宙创造的原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全面审视并仔细检查圣爱的这三个要素,我们会发现它们是创世的原因。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整个宇宙,因为它在神之外,正如这个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至此,在它上面实践祂的爱,从而找到安息之处。我们也读到:神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是安息日的来源(创世记2:2-3)。
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事实,这意味着人被造为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一个形式,因而被造为神能与之结合的一个存在,并且神为了人的缘故能与宇宙万物结合,宇宙万物无非是方法或途径。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的缘故,这也可从创世记(1:28-30)明显看出来。
第三个要素,即致力于他人的幸福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天使天堂,天使天堂是提供给每一个接受神爱之人的,其中所有的祝福唯独来自神。神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持续的创造,就象实质是持续的存在一样。圣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相同的,所以,它在创世时如何,在被造的这个世界中仍旧并继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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