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第一章 神 创造者
4.自主的时代以来,基督教会经历了从婴儿期到高龄的各个生命阶段。它的婴儿期是使徒们的一生,使徒们在全世界传讲悔改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从使徒行传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这些就是他们所传讲的两个要点: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就在几个月前(本书完成于1771年),主召集了祂那现为天使的十二个门徒,派他们到灵界,命他们在那里重新传福音,因为如今主通过他们建立的教会已经接近完结,几乎没有人幸存。这事已经发生了,因为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位格,他们每一位都是神和主。
因此,一种疯狂不仅入侵了整个神学,还入侵了以主命名的基督教会。我说“疯狂”,是因为它把人们的心智推向混乱失常,以至于他们不知道是有一位神还是有三位神。嘴上有一位神;但心智的思维里面却有三位神;因此,心智和嘴唇,也就是说,思维和言语有冲突,或说不一致;这种冲突或混乱的结果是:根本没有神。当今盛行的自然主义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你若愿意,请认真想一想,嘴上说的是一位神,心智想的是三位神,当这两种观念在中途或里面相遇时,这一个观念不会消灭或毁灭另一个观念。因此,当一个人思想神时,他若思想,只会想到神这个纯粹的头衔或名字,却没有认识祂的感觉。
既然神观,以及关于祂的一切知识或概念都如此支离破碎,那么我建议依次讨论神创造者、主救赎主、圣灵运作者,最后讨论神性三位一体,以便将支离破碎的东西重新整合起来。当人的理性因圣言和它所给予的光照,或说由此而来的光而确信存在一个神性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来自它们的活动形成人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此,《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一条是真的:在基督里面,神与人、或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在一个位格里面;如理性灵魂与肉体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