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81. ⑶伪信根本就不是信。人若将大量心思花在自己身上、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会成为一个伪善者。因为他由此将心智的思维和情感指向并聚焦于他的身体,并将它们与身体感官联结起来。他就这样变成一个属世、感官和肉欲之人,然后他的心智无法从与之粘附的肉体中退出,被提升到神那里,也无法在天堂之光中看到神的任何事物,即属灵之物。由于他是肉欲之人,故所进入(即经由他的聆听进入其理解力)的属灵之物对他来说,似乎就象空中的幽灵或尘埃,或象奔跑流汗的马儿头上围绕的苍蝇。结果,他发自内心嘲笑它们。因为众所周知,属世人将属于灵性的事物,即属灵之物视为幻觉。
在属世人当中,伪善者是最低等的,因为他是感官的。其心智紧贴身体感官,因此除了感官所暗示的外,他不喜欢看到任何东西;由于感官处于自然界,所以它们会迫使心智以自然界的方式思考一切事物,包括属于信的一切。倘若这样的伪善者成为一名传教士,那他保留在记忆中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听到的有关信的那类事物。但由于它们内在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只有纯属世之物,所以当他将其呈现给听众时,它们无非是些毫无生命的话语,仅仅由于我欲和物欲的快乐而似乎有生命。这些快乐照着演讲者的口才使听众振作,几乎就象悦耳的歌声那样迷惑他们的耳朵。
这个虚伪的传教士讲完道回到家,就会嘲笑他在听众面前通过圣言所讲解的有关信的所有内容,说不定心里还会说:“我撒网在湖中,又逮到一些肥鱼和扇贝。”因为在这种人的想象里,他就是如此看待所有具有正信之人的。伪善者就象双头雕像,一个头在另一个头里面,里面的头与躯干或身体相连,而外面的头围着里面的头转,它还有一张涂抹了类似人脸颜色的面庞,确切地说,就象理发店里所展示的木头脑袋。伪善者还象一只小船,水手通过摆弄风帆或顺风或逆风将它随意转向;他摆弄风帆时使小船倾向于顺从肉体和感官乐趣的一切事物。
伪善的牧师就是完美的喜剧小丑、模仿者和演员,能扮演国王、公爵、大主教和主教等角色;不过,一脱掉戏装,他们就去妓院与妓女厮混。他们还像挂在铰链上的门,能来回转动;这就是其心智的样子,因为它既能朝地狱这一侧打开,也能朝天堂这一侧打开。朝这一侧打开时,就会朝另一侧关闭。令人称奇的是,当供职于神圣事物、通过圣言教导真理时,除了相信它们外,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因为这时,门朝地狱是关闭的;但一回到家,他们就什么都不信了,因为这时,门朝天堂是关闭的。
最坏的伪善者对真正属灵之人有着不可调和的敌意,如同撒旦对天堂天使的敌意。在世期间,他们并未察觉这一点,但等到死后脱去那能使他们伪装成属灵之人的外在,这敌意就会表现出来,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就是这类撒旦。不过,我会解释天堂天使如何识别这些属灵的伪善者,就是那些“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之人。他们就象小丑一样用手掌行走,并且祷告,发自内心向魔鬼呼喊,拥抱他们,却在空中拍打着自己的鞋子,从而向神制造噪音。但当站起来时,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像豹子,步态像狼,嘴巴像狐狸,牙齿像鳄鱼;至于他们的信,则像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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