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08.必须牢牢记在心里的是:主向所有信奉祂的教会教义之人不断发出一个天堂之爱的神性气场或神性属天气场(Divine-heavenly sphere of love或Divine sphere of heavenly love)。因为这样的人顺从祂,就像世上的小孩子顺从他们的父母,他们专注于祂、愿意接受祂的喂养,也就是指教。
对婴儿和小孩子的爱这样一个属世气场,就是由这个属天气场产生的。这个气场是最最普遍的,不仅影响人类,也影响飞禽走兽,甚至影响蛇类。事实上,不仅影响有生气的生物,还影响着无生命的物体。主为了作用于这些事物,如同作用于属灵事物,就造了尘世太阳和大地,这个太阳就像父亲,而大地就像母亲。
太阳可以说是共同的父亲、大地是共同的母亲,二者的婚姻所萌生的万物装饰大地的表面。天国的气场作用于尘世,就产生了植物的神奇生长,如从种子到结果,再到新种子的生长过程。这也是为何很多植物白天会面朝太阳,日落后就转离。这也是为何有些花在太阳升起时就张开,在太阳落下时就闭合。也正因如此,鸣叫的鸟儿会在清晨发出甜美的啼鸣,在得到大地母亲的喂养后也是如此。所以,所有这些事物都尊敬它们的父亲和母亲。
所有这些现象都是证据,证明主藉着尘世的太阳和大地为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之物供应所有必需品。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你们要从天上赞美耶和华。日头月亮,要赞美祂;所有在地上的,大鱼和一切深洋,要赞美祂。结果的树木和香柏树,野兽和一切牲畜,昆虫和飞鸟,世上的君王和万民,少年人和处女,都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1-12)
在约伯记: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或与地说话,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的呢?(约伯记12:7-9)
“问,它们必指教”表示通过这些事物来观察、研究并判断:是主耶和华创造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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