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68.我必须解释一下主与天堂如何藉着圣言存在于全球各地并与其联结。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就像一个人,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它们的确看似一个人,这一点可见于我的《天堂与地狱》(59-86节)一书。人含有教会,含有阅读圣言、从而认识主的地方,就像身体含有心肺一样。主的属天国度就像心,其属灵国度就像肺。正如其余的一切肢体、脏腑和器官通过人体内这两个生命源泉而持续存在和存活,全世界凡拥有一个宗教信仰、敬拜一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通过主与天堂藉着圣言与教会的结合而持续存在和存活。因此,他们形成此人的一部分,与胸部,就是心肺的居所之外的肢体和脏腑有关。因为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是世界上其他人的生命,经由天堂来自主,正如全身肢体和脏腑的生命来自心肺。他们之间也有类似的联系。这也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构成此人的胸部。他们位于所有人的正中间,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之外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后面是非洲人,最外围则由亚细亚和印度群岛的各人民和民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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