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4.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前面(8节)说明,神的一体性被内在地铭刻在每个人心里,因为这种观念形成来自神并影响人灵魂的一切流注的核心。但是,它之所以没能由此降至人们的理解力中,是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人必须凭借这些知识才能向上攀升遇见神。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即预备自己接受神,而相关的知识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以下内容就是所缺失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理解力刺透到一个点,在此足以使它明白神是一,只能有一个神性存在,祂是自然万物的源头:
①迄今为止,没人知道有关灵界的事,灵界就是灵人和天使的居所,也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②同样没人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
③从这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并作用于内在人,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不计其数且是实质的属灵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不计其数且是物质的一切属世之物。
⑥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属灵与属世之间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就其本质而言,什么是属灵的。
⑦也没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就照这三个层级排列。
⑧同样没人知道,人的心智也被划分为三层,以使它死后能被提升到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不过,这取决于人的生活和信仰。
⑨最后,若非通过一个神性存在,所有这些事物丝毫不能存在;而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己,因而是首先的,是初,是万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是缺乏的。然而,正是经由它们,人们才能攀升并逐渐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能攀升,但要这样来理解,他是被神提升。人运用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但当凭借自己的理解力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铺平了道路。知识能使人的理解力攀升,而神则将它握在手里并引领它。这知识好比雅各看到的天梯,它立在地上,直达天堂,天使凭借它向上攀升,而耶和华就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13)。当这些知识匮乏,或人们鄙视它们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理解力的提升好比立在地面的梯子,它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就是世人居所的窗户,但未抵达第二层,就是灵人居所的窗户,更未抵达第三层,就是天使居所的窗户。其结果是,这个人没能逃脱充斥其眼、耳、鼻的自然界大气和物体。他通过这些东西所获得的有关天堂,以及神的存在和本质的观念都是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之类的观念。若通过这类观念思想,那么人对神就无法形成任何结论,如神存在与否,是一位还是数位,更不用说其存在与本质的性质了。这就是从古至今多神信仰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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