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7.由于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所以圣言中经常出现“在灵里”这个短语,它是指心智出体(即脱离肉体)的状态。先知们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发生在灵界的事,即所谓“神的异象”。此时先知所在的状态,跟灵界的灵人与天使的状态是一样的。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灵如同其心智的视觉,能转向各个地方,而他的身体却仍留在原来的地方。
这就是我过去二十六年来所处的状态,不同之处在于,我既在灵里,同时也在肉体中,只是有时会出体。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写启示录的约翰都曾处在这样的状态,这从下列经文明显可知:
以西结说: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借着神的灵,将我带回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24)灵将我举起,我就听见在我身后有震动。(以西结书3:12,14)
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带我到耶路撒冷,我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
我看见四个活物,是基路伯,以及他们的各种形状。(以西结书1 和10章)
还看见一个新地和新殿,以及丈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40-48章)
那时,他在异象中,在灵里。(以西结书40:2;13:5)
撒迦利亚:
他与一位天使在一起时,见一人骑着马,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四角,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2:1-2)
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
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3)
一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6)
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以及马匹。(撒迦利亚书6:1-3)
但以理也处于类似状态,他看见: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大兽,以及关于它们的许多细节。(但以理7:1-8)
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但以理8:1-14)
他异象中看见所有这些事(但以理7:1;2,7,13;8:2;10:1,7,8);天使加百列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并与他交谈(但以理9:21)。
约翰在写启示录遇到同样的情形,他说:
当主日,他在灵里。(启示录1:10)
他在灵里被带到旷野。(启示录17:3)
他在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大的山。(启示录21:10)
他在异象中观看。(启示录9:17)
还有,他看见他所描述的事物,如他看见人子在七个灯台中间;天上的圣所、圣殿、约柜和祭坛;被七个印封住的书卷,有马从中出来;宝座周围有四活物;来自各支派的一万二千选民;锡安山上的羔羊;从深坑里飞上来的蝗虫;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斗;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被龙逼到旷野;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龙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白马与盛筵;圣城耶路撒冷降下,以及他所描述的圣城的城门、城墙、根基;生命水的河,每月都结果子的生命树,等等。彼得、雅各和约翰看到耶稣变像时,也处在类似状态,保罗从天上听到不可思议的事时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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