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凡承认信一位神,并发自内心敬拜祂的人都处于地上圣徒和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这些人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还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是与其全部和每一个居民结合。因为他们全都如同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裔。他们的性情、举止、特征都相似,他们凭此识别彼此。天使天堂按照对良善之爱的多样性而和谐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多样性以一个普遍之爱为中心,就是对神的爱。凡承认相信并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世主和再造者之人,都是从这爱而生的。
但对于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以及那些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的人,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割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一位自身都是神,将有别于其它位格的特定品质或属性归给各个位格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不同。由此不仅造成神一体性的解体,还导致神学本身的解体,同样造成专注于此的人类心智的解体。除了纠缠于有关教会事物的支离破碎的想法外,还能有什么结果?本书附录将证明,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裂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本身是神,就等于否认神。这就象是有人进了神殿去敬拜,却发现祭坛的牌位上画有一位如古时的神,一位如大祭司的神,和如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并且底下注明说:“这三个是一位神”。或象他看到的是由三个头一个身子,或三个身子顶着一个头的人所代表的一体和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是骇人的,若有人抱着这种想法进入天堂,他必会一头栽下来,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三个头是指本质,这个身子或三个身子是指不同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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