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41.前面说明,圣三一在主里面。这一点等到下文论述三位一体(163-188节)时会进一步予以详述。我在此只想指出一些导致三位一体分裂为几个位格的荒谬之处。这样的三位一体好比一个牧师在讲坛上教导当信什么,当做什么;而另一个牧师站在他旁边附耳低语:“你说得对,再多补充点”;然后,这两个牧师对站在台阶上的第三个牧师说:“下去到教会里去,打开会众的耳朵,把这些事灌到他们心里,同时使他们纯洁、神圣,并给予公义的许诺。”再者,圣三一被分裂为几个位格,每一个都单独为神和主,就好比一个太阳系中有三个太阳,一个在高处,紧挨着的是另一个,而第三个在这二者之下,将它的光芒撒到天使和人类身上,并竭尽全力将另两个太阳的热和光传到他们脑子里、心里和身体里,磨练他们,就象火在蒸馏器中澄清和提炼物质一样。谁都能看出,若发生这种事,人必烧成灰烬。另外,天堂由三个神性位格来统治,就好比一个国家由三个国王来统治;或一支军队由三个同等军衔的将军来率领;确切地说,就像凯撒时代之前的古罗马政府,当时它由执政官、元老院和护民官组成,权力分散在它们当中,以致最高权力同时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谁看不出将这样的政府引入天堂是何等荒谬、愚蠢、疯狂?然而,这就是那些将最高的执政官权力归给父神、将元老院的权力归给儿子、将护民官的权力归给圣灵之人所干的事。这就是每一个都有指定给自己的特殊功能,尤其还声称他们的属性不能共享时所发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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