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2

第20章 找情妇或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129

129.主之所以愿意

129.主之所以愿意经历各样的试探,甚至忍受十字架的苦难,是因为祂是本质上的先知,在古时,先知表示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所以,他们通过神所施加给他们的各种不公、严厉,甚至犯罪行为来代表教会当时的状态。然而,由于主是圣言本身,故祂作为本质上的先知,以十字架受难来代表犹太教会亵渎圣言的方式。另外一个原因是,祂要由此在诸天堂被视为两个世界(灵界和尘世)的救主。因为祂受难的一切细节都代表了亵渎圣言的细节;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这些细节,而教会里的人则以属世的方式来理解。以下经文证实,主就是本质上的先知:
主说,先知除了在本地本家之外,没有不受尊敬的。(马太福音13:57;马可福音6:4;路加福音4:24)
耶稣说,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3:33)
众人都惊惧,颂赞神说,有伟大的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路加福音7:16)
他们论到耶稣说,这是拿撒勒的先知。(马太福音21:11;约翰福音7:40,41)
一位先知要从弟兄中间兴起,他们要听从祂的话。(申命记18:15-19)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