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08.为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我把我所知道的讲述出来,因为我曾看见并因此能见证,如今,主正建立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它由那些信主神救主,并直接靠近祂的人组成;其他所有人都被拒绝。所以,从此以后,来自基督教界的人进入灵界(这是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后不信主,单单靠近祂,并且若那时他因生活邪恶,或执着于假道而不能接受这信,那么他一靠近天堂就会遭到排斥,然后背离天堂,朝向低地;因此,他会去往那个地方,与那些启示录中“龙”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灵人为伍。而且,今后来自基督教国家的人若不信主,便不再蒙垂听;他们的祷告在天堂会变成臭味,就象溃烂的肺所发出的嗳气;即便他自认为他的祷告如同馨香之气,它升往天使天堂时,也不过象从上面来的狂风吹回他眼里的燃烧的烟雾,或藏在修道士长袍里的香炉发出的气味。这就是从今以后向一个分裂的三位一体,而不是向一个合一的三位一体表达虔敬的所有人的命运。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说明神性三位一体在主里面合一。对此,我补充以下新的信息:几个月前,主召集十二个使徒去往整个灵界,就象他们在世时去往全世界一样。他们肩负着传讲该福音的使命,每位使徒各自都有分配给他的地区;他们正以极大的热忱和献身精神执行这项使命。有关这些主题的更多内容将本书最后一章,也就是专门论述末世、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地方(753-791节)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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