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SS96.确认圣言的表面真理到了摧毁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的地步,之所以是有害的,是因为圣言字义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天堂,如前所示(62—69节)。这意味着当一个人利用字义来证实违背天堂之爱的尘世之爱时,圣言的内在就变成假的了;结果,当内在变成虚假的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传到天堂时,天堂就会关闭,因为处于圣言内在的天使弃绝这外在。由此可见,一个虚假的内在,或被歪曲的真理,会夺走与天堂的联系,并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虚假都是有害的。
SS96a.圣言就像一个园子,一个天上乐园;它包含各种美味和快乐,因其果实而美味,因其鲜花而快乐;园子中央是生命树,旁边是活水的源泉,而森林的树木则围绕着它。人若从教义而处于神性真理,就在它的中央,也就是生命树所在的地方,并真正享受到它们的美味和快乐。但人若不从教义,仅从字义而处于真理,则在边缘,只看见森林。人若专注于虚假宗教的教义,并确认它的虚假,甚至不在森林中,而是在森林之外,在寸草不生的沙地。在适当地方,我将说明这些人死后实际经历的几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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