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刚才已指出什么时间、哪种情况下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
①之所以只找一个情人,是因为找数个情人有一夫多妻的意味,这会把人带入纯属世的状态,使其深深陷入感官状态,以致他无法被提升至属灵状态,而属灵状态是婚姻之爱所必需的(参看338—339节)。
②之所以不能找少女或处女作情人,是因为对女人来说,婚姻之爱与她们的贞操构成一体。这就是婚姻之爱的贞洁、纯粹和神圣的源头。因此,一个女人将自己的贞操许诺献给一个男人,就是承诺:她会永远爱他。因此,凡有理性的女孩子,都不会轻易同意放弃自己的贞操,除非她得到婚约的承诺。贞操也是她荣耀的王冠,因而没有婚约就夺走她的贞操,然后又甩掉她,就是把一个原本能成为新娘和贞洁妻子的少女变成一个妓女,或去欺骗某个男人,这两种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因此,一个男人若找一个少女作情人,一定要与她共同生活,从而将她引入爱情的友谊,还要有这样不变的意图:只要不犯通奸,她就应该或要成为他的妻子。
③很明显,不可找已婚妇女作情人,因为这是通奸。
④对找情人的爱必须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因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因而绝不可混淆。事实上,对找情人的爱是一种不贞洁、属世和外在的爱,而对婚姻的爱则是一种贞洁、属灵和内在的爱。对情人的爱会使两人的灵魂分开,仅在身体感官层面将他们联结起来;但是,对婚姻的爱会将两个灵魂联结起来,通过灵魂的联结将身体感官层联结起来,直到他们可以说合二为一,也就是成为一体。
⑤对找情人的爱仅进入理解力和取决于理解力的一切;而对婚姻的爱还进入意愿和取决于意愿的一切,因而进入此人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如果对找情人的爱变成对婚姻的爱,那么这个男人在正当退出时,必会侵犯夫妻的联结。如果他从中退出,并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这种中断就会摧毁婚姻之爱。要知道,对找情人的爱通过不向情人承诺婚姻,或不给她任何婚姻的希望而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然而,与妻子首次点燃性爱的火炬是最好不过的。
574.一切理性清楚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来就秉承了父母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居于他的属世人,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完全相反。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驯化、制伏和颠倒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如果人相信他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善与恶的存在和彼此的对立,并且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以及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那么谁不能明白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毫无二致。就其意愿而言,他同样未被驯化。但就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至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而且还能节制它们。因此,人能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思维言谈,这是动物无法做到的。
人生来是何模样,若不重生又会是什么样,这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美洲豹、野猪、蝎子、蜘蛛、毒蛇、鳄鱼,诸如此类。所以,人若不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除了成为地狱群魔中的一员外,还会是什么呢?在这种状态下,若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类岂不因天生的残暴而彼此冲撞、互相残杀、互相掠夺,甚至连一片衣服也不留吗?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淫荡者,或四足蜥蜴呢?若不重生,这两类人都会变成类人猿。这就是外在道德的后果,是为掩盖人的内在而吸取的额外教训。
注:萨梯,古典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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