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刚才已指出什么时间、哪种情况下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
①之所以只找一个情人,是因为找数个情人有一夫多妻的意味,这会把人带入纯属世的状态,使其深深陷入感官状态,以致他无法被提升至属灵状态,而属灵状态是婚姻之爱所必需的(参看338—339节)。
②之所以不能找少女或处女作情人,是因为对女人来说,婚姻之爱与她们的贞操构成一体。这就是婚姻之爱的贞洁、纯粹和神圣的源头。因此,一个女人将自己的贞操许诺献给一个男人,就是承诺:她会永远爱他。因此,凡有理性的女孩子,都不会轻易同意放弃自己的贞操,除非她得到婚约的承诺。贞操也是她荣耀的王冠,因而没有婚约就夺走她的贞操,然后又甩掉她,就是把一个原本能成为新娘和贞洁妻子的少女变成一个妓女,或去欺骗某个男人,这两种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因此,一个男人若找一个少女作情人,一定要与她共同生活,从而将她引入爱情的友谊,还要有这样不变的意图:只要不犯通奸,她就应该或要成为他的妻子。
③很明显,不可找已婚妇女作情人,因为这是通奸。
④对找情人的爱必须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因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因而绝不可混淆。事实上,对找情人的爱是一种不贞洁、属世和外在的爱,而对婚姻的爱则是一种贞洁、属灵和内在的爱。对情人的爱会使两人的灵魂分开,仅在身体感官层面将他们联结起来;但是,对婚姻的爱会将两个灵魂联结起来,通过灵魂的联结将身体感官层联结起来,直到他们可以说合二为一,也就是成为一体。
⑤对找情人的爱仅进入理解力和取决于理解力的一切;而对婚姻的爱还进入意愿和取决于意愿的一切,因而进入此人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如果对找情人的爱变成对婚姻的爱,那么这个男人在正当退出时,必会侵犯夫妻的联结。如果他从中退出,并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这种中断就会摧毁婚姻之爱。要知道,对找情人的爱通过不向情人承诺婚姻,或不给她任何婚姻的希望而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然而,与妻子首次点燃性爱的火炬是最好不过的。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脱胎于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没有选择权的信念。预定论既出身于这种教义,也出身于这一信念,即:人的皈依如同死物,因他就像一根木头,故没法分辨出他这根木头到底被恩典复活了没有。据说,拣选纯粹出于神的恩典,人的一切行为完全排除在外,无论这行为源于人的属世力量,还是源于人的理性。何地何时被拣选全在于神的意愿,因而仰赖祂的美意。作为其证据随信而来的行为,在反思者的眼里,就像肉体行为,而产生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来源,只是使它们成为恩典或美意的对象,就像信本身一样。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从这种信念发出,就像幼苗从它的种子发出一样。我可以断定,预定论从该信念流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后果。这种后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身上,接着就是郭查克,再后来是加尔文及其信徒,最后通过多特会议被确定下来。然后,预定论如同一面宗教旗帜,确切地说,如同刻在雅典娜盾牌上的蛇发女妖或美杜莎的头,被堕落前预定论者与堕落后预定论者们引进教会。
但是,还能想出比这更恶毒的事吗?关于神,还有比相信人类中的某些人注定被咒诅更残忍的事吗?相信作为爱本身和仁慈本身的主,愿意众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注定为魔鬼和撒旦,而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会凭其无限的神圣智慧规定,凡生活良善且承认神的,必不被丢进永火和折磨当中,这难道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信条吗?事实上,主就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领所有人,不愿一人死亡。所以,还有比相信或认为祂统治并看顾下的国民和百姓注定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填饱牠们的肚腹更骇人的事吗?但这正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则憎之如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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