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0

460.⒁找一个情人

460.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刚才已指出什么时间、哪种情况下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

①之所以只找一个情人,是因为找数个情人有一夫多妻的意味,这会把人带入纯属世的状态,使其深深陷入感官状态,以致他无法被提升至属灵状态,而属灵状态是婚姻之爱所必需的(参看338—339节)。

②之所以不能找少女或处女作情人,是因为对女人来说,婚姻之爱与她们的贞操构成一体。这就是婚姻之爱的贞洁、纯粹和神圣的源头。因此,一个女人将自己的贞操许诺献给一个男人,就是承诺:她会永远爱他。因此,凡有理性的女孩子,都不会轻易同意放弃自己的贞操,除非她得到婚约的承诺。贞操也是她荣耀的王冠,因而没有婚约就夺走她的贞操,然后又甩掉她,就是把一个原本能成为新娘和贞洁妻子的少女变成一个妓女,或去欺骗某个男人,这两种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因此,一个男人若找一个少女作情人,一定要与她共同生活,从而将她引入爱情的友谊,还要有这样不变的意图:只要不犯通奸,她就应该或要成为他的妻子。

③很明显,不可找已婚妇女作情人,因为这是通奸。

④对找情人的爱必须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因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因而绝不可混淆。事实上,对找情人的爱是一种不贞洁、属世和外在的爱,而对婚姻的爱则是一种贞洁、属灵和内在的爱。对情人的爱会使两人的灵魂分开,仅在身体感官层面将他们联结起来;但是,对婚姻的爱会将两个灵魂联结起来,通过灵魂的联结将身体感官层联结起来,直到他们可以说合二为一,也就是成为一体。

⑤对找情人的爱仅进入理解力和取决于理解力的一切;而对婚姻的爱还进入意愿和取决于意愿的一切,因而进入此人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如果对找情人的爱变成对婚姻的爱,那么这个男人在正当退出时,必会侵犯夫妻的联结。如果他从中退出,并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这种中断就会摧毁婚姻之爱。要知道,对找情人的爱通过不向情人承诺婚姻,或不给她任何婚姻的希望而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然而,与妻子首次点燃性爱的火炬是最好不过的。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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