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刚才已指出什么时间、哪种情况下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
①之所以只找一个情人,是因为找数个情人有一夫多妻的意味,这会把人带入纯属世的状态,使其深深陷入感官状态,以致他无法被提升至属灵状态,而属灵状态是婚姻之爱所必需的(参看338—339节)。
②之所以不能找少女或处女作情人,是因为对女人来说,婚姻之爱与她们的贞操构成一体。这就是婚姻之爱的贞洁、纯粹和神圣的源头。因此,一个女人将自己的贞操许诺献给一个男人,就是承诺:她会永远爱他。因此,凡有理性的女孩子,都不会轻易同意放弃自己的贞操,除非她得到婚约的承诺。贞操也是她荣耀的王冠,因而没有婚约就夺走她的贞操,然后又甩掉她,就是把一个原本能成为新娘和贞洁妻子的少女变成一个妓女,或去欺骗某个男人,这两种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因此,一个男人若找一个少女作情人,一定要与她共同生活,从而将她引入爱情的友谊,还要有这样不变的意图:只要不犯通奸,她就应该或要成为他的妻子。
③很明显,不可找已婚妇女作情人,因为这是通奸。
④对找情人的爱必须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因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因而绝不可混淆。事实上,对找情人的爱是一种不贞洁、属世和外在的爱,而对婚姻的爱则是一种贞洁、属灵和内在的爱。对情人的爱会使两人的灵魂分开,仅在身体感官层面将他们联结起来;但是,对婚姻的爱会将两个灵魂联结起来,通过灵魂的联结将身体感官层联结起来,直到他们可以说合二为一,也就是成为一体。
⑤对找情人的爱仅进入理解力和取决于理解力的一切;而对婚姻的爱还进入意愿和取决于意愿的一切,因而进入此人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如果对找情人的爱变成对婚姻的爱,那么这个男人在正当退出时,必会侵犯夫妻的联结。如果他从中退出,并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这种中断就会摧毁婚姻之爱。要知道,对找情人的爱通过不向情人承诺婚姻,或不给她任何婚姻的希望而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然而,与妻子首次点燃性爱的火炬是最好不过的。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