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刚才已指出什么时间、哪种情况下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
①之所以只找一个情人,是因为找数个情人有一夫多妻的意味,这会把人带入纯属世的状态,使其深深陷入感官状态,以致他无法被提升至属灵状态,而属灵状态是婚姻之爱所必需的(参看338—339节)。
②之所以不能找少女或处女作情人,是因为对女人来说,婚姻之爱与她们的贞操构成一体。这就是婚姻之爱的贞洁、纯粹和神圣的源头。因此,一个女人将自己的贞操许诺献给一个男人,就是承诺:她会永远爱他。因此,凡有理性的女孩子,都不会轻易同意放弃自己的贞操,除非她得到婚约的承诺。贞操也是她荣耀的王冠,因而没有婚约就夺走她的贞操,然后又甩掉她,就是把一个原本能成为新娘和贞洁妻子的少女变成一个妓女,或去欺骗某个男人,这两种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因此,一个男人若找一个少女作情人,一定要与她共同生活,从而将她引入爱情的友谊,还要有这样不变的意图:只要不犯通奸,她就应该或要成为他的妻子。
③很明显,不可找已婚妇女作情人,因为这是通奸。
④对找情人的爱必须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因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因而绝不可混淆。事实上,对找情人的爱是一种不贞洁、属世和外在的爱,而对婚姻的爱则是一种贞洁、属灵和内在的爱。对情人的爱会使两人的灵魂分开,仅在身体感官层面将他们联结起来;但是,对婚姻的爱会将两个灵魂联结起来,通过灵魂的联结将身体感官层联结起来,直到他们可以说合二为一,也就是成为一体。
⑤对找情人的爱仅进入理解力和取决于理解力的一切;而对婚姻的爱还进入意愿和取决于意愿的一切,因而进入此人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如果对找情人的爱变成对婚姻的爱,那么这个男人在正当退出时,必会侵犯夫妻的联结。如果他从中退出,并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这种中断就会摧毁婚姻之爱。要知道,对找情人的爱通过不向情人承诺婚姻,或不给她任何婚姻的希望而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然而,与妻子首次点燃性爱的火炬是最好不过的。
146.(3)差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而言,是指启示和教导。前一节列举了主的作工,也就是说,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赦罪,以及最终的救赎从主流入,以影响神职人员和平信徒,被那些在主里面,并且主也在他们里面之人所接受(约翰福音6:56;14:20;15:4,5)。启示和教导尤其被赋予神职人员,这是因为这些是他们职责的一部分,神职人员的就职就带有这些东西。而且,在热情传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启示,就象主的门徒那样,祂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马可福音13:11)
有些神职人员甚至声称,他们曾感觉圣灵流入到自己里面。不过,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认定很多人在讲道时所具有的那种热情就是在他们心里作工的神。因为狂热者,以及那些信奉虚假教义者,甚至那些根本不在乎圣言,而是拜自然为神,将仁与信放在后背的布袋里之人也有类似热情,甚至更强烈。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便把这个布袋挂在脖子上,好像他们的另一个胃,然后从中汲取诸如他们所知道的能吊起听众胃口之类的东西,并进行倒嚼。就本身而言,热情是属世人之热的爆发。若这种热情有对真理的爱在其中,那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在他们当中分开,散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使徒行传2:3,4)
但是,若这种热情,或热的爆发有对虚假的爱潜伏其中,那它就像木头里阴燃的火,会迸发出来,烧毁房屋。读者们,你们若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那我请求你们取下你们背上的布袋,将它打开,如你们私下里所做的那样,然后就会明白。我知道,那些属于巴别,也就是以赛亚书中路西弗所表示的人,一进入教会,尤其一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就会被这种热情冲走,对很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源于地狱之爱。他们因这种热情,比那些其热情出于天堂之爱的人呼叫得更激烈,从胸中发出的叹息更深重。神职人员中还有另外两种属灵的作工,这在下文会提到(1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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